结婚后公婆买房到底属于谁?
我刚结婚不久,公婆最近买了套房子。我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归属的,是属于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还是只属于老公个人,或者还有其他情况?想了解一下在各种不同情形下房子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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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公婆买房的归属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公婆全额出资买房,并且将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公婆对男方个人的赠与,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里公婆出资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可看作是确定只给男方的赠与。 其次,要是公婆全额出资买房,却把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提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还有,如果公婆全额出资买房,只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若公婆部分出资买房,剩余房款以贷款方式支付,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无论房屋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在离婚时归登记人所有,但要对偿还共同贷款的部分以及其产生的增值部分,给另一方合理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拥有的财产,双方都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指的是明确只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没有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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