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转让周转金应该归谁?

我转让了一套房子,在转让过程中产生了周转金。现在原房主和我对这笔周转金的归属产生了分歧,我不太清楚这笔钱到底该归谁。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房子转让周转金的归属是如何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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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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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转让周转金的归属问题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周转金”。简单来说,周转金就是在房子转让这个过程里,为了保证交易能够顺利进行,暂时被拿出来使用的一笔资金。这笔资金的归属,关键要看当初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房屋转让中,合同就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合同里清楚地写明了周转金归哪一方,那么就按照合同来执行。比如说,合同里约定周转金在交易完成后归买方,那买方就有权获得这笔钱。 要是合同中没有对周转金的归属做出约定,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周转金是为了保障卖方顺利完成房屋交接等相关事宜而设立的,并且卖方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那么周转金就应该归卖方。因为卖方在整个转让过程中付出了相应的成本和努力,周转金可以看作是对其的一种补偿。例如,卖方为了尽快清空房屋,可能需要支付搬运费等费用,周转金就可以用于弥补这些支出。 反之,如果周转金是为了帮助买方顺利完成购房手续,比如支付相关税费等,那么在手续完成后,周转金就应该归买方。此外,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了违约情况,周转金的归属也会受到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是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那么买方可能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周转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是买方违约,卖方可能有权没收周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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