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丢了由谁负责赔偿?


当外卖丢失时,确定赔偿责任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看在交付之前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外卖交易里,商家相当于出卖人,消费者是买受人。在骑手将外卖送到消费者手中,也就是完成交付之前,外卖的所有权和风险通常是在商家那边的。所以,如果外卖在这个阶段丢失了,一般是由商家来承担损失,商家有责任重新提供一份外卖或者给消费者退款。比如说,骑手还没出商家的门外卖就不见了,那这肯定是商家负责。 接着,要是外卖已经交给骑手配送了,这又得分不同情况。如果是骑手自己的原因导致外卖丢失,像骑手把外卖放错地方或者不小心弄丢了,那骑手所在的配送平台一般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骑手是在履行配送职务,他们和配送平台存在雇佣或者合作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里就是配送平台要为骑手的行为负责。例如骑手送错了地址,导致外卖丢失,消费者就可以找配送平台索赔。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外卖丢失,这种时候责任的划分就比较复杂了。不过通常还是会先看是否完成交付,如果没交付,商家还是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但要是双方在合同里有特殊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合同中写明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各自承担损失,那就得照办。 另外,如果消费者和商家、骑手或者配送平台之间有其他特别的约定,也应该按照约定来确定赔偿责任。所以,当外卖丢失时,消费者可以先和商家、骑手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方。如果沟通无果,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