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后医疗费该由谁出钱?
我出门的时候被车撞了,现在在医院治疗,已经花了不少医疗费。我也不知道这笔费用该谁来出,是撞我的车主,还是保险公司,还是我自己先垫付?我实在搞不清楚,想问问被撞后医疗费到底该由谁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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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遇交通事故被撞后,医疗费由谁承担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医疗费,先由保险公司支付。例如,交强险对于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有规定,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其次,如果事故中肇事方存在过错,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由肇事方承担。比如经过交警认定,肇事方负全部责任,那么超出交强险的医疗费就由肇事方出钱;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就按照责任比例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就明确了赔偿顺序。 再者,如果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那么所有的医疗费都由肇事方承担。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伤者自己也可能需要先垫付医疗费。比如情况紧急,保险公司还未及时介入,或者肇事方暂时无法支付费用等。但垫付后伤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责任方偿还。伤者也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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