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交通事故后医疗费由谁垫付?

前几天我开车出门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受伤了。现在对方家属一直找我让我垫付医疗费,可我觉得责任还没划分,不想这么早垫钱。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谁来垫付交通事故的医疗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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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医疗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垫付问题是很多当事人关心的焦点。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不同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 首先,对于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责任限额内先行支付一部分抢救费用,这是为了保障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 其次,如果抢救费用超过了责任限额,或者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又或者肇事后逃逸的,那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最后,在实践中,如果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都还未介入,肇事者作为侵权责任人,从道义和法律的潜在责任角度出发,也可能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不过,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要求。伤者一方也可以自行垫付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再按照责任比例要求赔偿。 总之,交通事故医疗费的垫付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各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以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和事故的顺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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