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应由谁提供?
我准备租个商铺做生意,现在要签租赁合同了,我不太清楚这个商铺租赁合同是该我来提供,还是由出租方提供呢?我担心如果我提供合同,会不会有什么风险,要是对方提供,我又怕里面条款对我不利,想了解下一般这个合同由谁提供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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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商铺租赁合同应由谁提供并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这意味着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有权利提供商铺租赁合同。 从实际情况来看,通常由出租方提供合同的情况较为常见。因为出租方往往拥有更多的房产租赁经验,对于商铺租赁的流程和常见条款更为熟悉,他们提供的合同可能涵盖了一些行业通用的条款和要求。比如在一些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管理方作为出租方,会统一制定租赁合同,租户只需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签署。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承租方就只能被动接受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双方都有平等协商合同条款的权利。 如果是承租方提供合同,那么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关注点来拟定合同条款,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但这也要求承租方对相关法律和租赁事宜有一定的了解,避免出现漏洞。而当出租方提供合同文本时,承租方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对于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条款,可以与出租方协商修改,以确保合同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利益。总之,不管哪一方提供合同,最终都需要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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