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做担保为什么千万别写“连带”2个字?
我有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找我给他做借款担保,我也挺想帮他的。但我听说为朋友做担保千万别写“连带”2个字,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原因。想了解下写了和没写“连带”这两个字在担保责任上到底有啥不一样,会对我产生多大影响呢?
展开


在为朋友做担保这件事上,“连带”这两个字确实需要谨慎对待。首先来解释下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就是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呢,就是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在担保合同中写了“连带”两个字,就意味着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时候,如果朋友(债务人)到期没有还钱,债权人不用先去追究朋友的责任,直接就可以要求你来承担还钱的责任。举个例子,朋友找别人借了10万元,你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签了字,到期朋友还不上钱,那么债权人就可以直接要求你还这10万元。 要是没写“连带”,按照民法典规定,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的,就按照一般保证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得先去起诉你朋友,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且对你朋友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发现你朋友确实没有财产可还了,这时候才轮到你来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一般保证下,你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让债权人先找债务人要钱。 所以说,为朋友做担保写“连带”两个字会让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风险大大提高,可能面临直接被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情况,所以要谨慎对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