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自己去医院就不算工伤呢?

我受了伤之后,没等单位安排就自己去了医院,结果单位说这样不算工伤,不给我认定。我就想不明白了,受伤去医院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为啥自己去医院就不能算工伤了呢?我特别想知道这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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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理解为什么自己去医院可能不算工伤,首先得清楚工伤认定的条件。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而自己去医院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是否为工伤,关键是是否符合上述工伤认定的情形。单位认为自己去医院不算工伤,可能存在误解。也许单位觉得没有按照一定的流程,比如及时报备等。但实际上,工伤认定并不以是否由单位安排去医院为标准。不过,如果受伤后自己去医院,没有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比如现场情况、证人证言等,可能会影响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在工作中受伤。所以,自己去医院并不必然导致不算工伤,但要注意按照规定申请认定,并提供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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