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妻子名字,离婚时房子会归男方吗?
我和妻子名下有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她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房子有可能归我吗?我不太清楚房产归属到底怎么判定,是只看房产证名字,还是有其他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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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房产证是妻子名字,离婚时房子是否会归男方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房产证上只有妻子名字,离婚时房子是否归男方,不能简单地只看房产证上的名字,要分不同情况来判断。如果房子是妻子在婚前用自己的钱购买的,并且登记在她自己名下,那么这通常属于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一般归妻子。但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即使只登记在妻子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如何分割。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有可能会判给男方。另外,如果存在夫妻财产约定,明确这套房子归男方所有,并且该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离婚时房子也会归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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