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老公名字,离婚了房子归谁?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家里房子写的是老公的名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在离婚后到底归谁啊?是一定归老公,还是我也有可能分到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弄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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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确定写有老公名字的房子归属,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房子是老公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只登记在他一人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该房屋属于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通常归老公所有,你无权要求分割。这是因为婚前财产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具有独立性。 其次,若房子是老公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登记在老公名下。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名字是老公的,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你有权要求分割。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你应得的份额。 再者,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即便只登记在老公一人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殊约定,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该房屋,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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