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子写儿子名字会被执行吗?
家里拆迁分了房子,写的是儿子名字,但现在家里或者父母这边有债务问题,担心房子会被拿去执行抵债,想知道在不同情况下,比如儿子成年未成年、房子是不是恶意转移财产等,这种写了儿子名字的拆迁房会不会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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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子写儿子名字是否会被执行,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由于未成年子女与父母构成家庭单位,在无经济收益情况下无法承担购房责任,法院可根据相关申请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执行。 若儿子已成年,当所涉房产是在产生债务行为之后以赠与形式过户给儿子,且未支付相应款项,若被证实为恶意转移财产,法院同样可以对该房产实行强制执行。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债务人通过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处分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 不过,在通常条件下,只有一处住所的房产一般不允许强制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转售其名下其他房产躲避债务,或者申请人能够提供居住房屋或者自愿接受租金补偿,那么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该处房产。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明确,在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一定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比如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等情况。 另外,如果儿子获得房产是基于合法交易行为,如正常房屋买卖,或因赠与等正当合理原因且支付了合理对价,那么法院通常不能直接对该房产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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