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合同离职会有赔偿吗?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长期合同”,一般指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关于离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也就是你自己不想干了,要离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没有赔偿的。因为这是劳动者主动做出的选择,用人单位并没有过错。比如你提前跟公司说你要走,然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离职,公司就不需要给你赔偿。 然而,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不得不离职,那就另当别论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举个例子,公司一直拖欠你的工资,你实在没办法只能离职,这时公司就需要给你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与劳动者的长期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等规定,在符合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因为经营困难进行裁员,就需要给被裁的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