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会有滞纳金吗?
我因为和物业有些矛盾,几个月没交物业费了。最近收到物业通知,说要收滞纳金。我不太清楚物业费没按时交是不是真的会有滞纳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不交物业费到底会不会产生滞纳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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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不交物业费是否有滞纳金这个问题时,首先要明确滞纳金的含义。滞纳金通常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不过在物业费的情境里,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违约金。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需支付违约金,那么当业主不按时交物业费时,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说,物业费滞纳金(违约金)的产生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物业有权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则不能随意向业主收取所谓的滞纳金。同时,如果物业主张违约金过高,业主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该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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