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有房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住的房子还有房贷没还清。房子是婚后一起贷款买的,但登记在对方名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在离婚时到底会怎么分呢?是归对方,还是会有其他分配方式,我能争取到什么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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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涉及有房贷房产的分割,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未还完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双方对房子贡献差不多,离婚时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孩子抚养权归属等,将房子判给更需要居住的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同时承担剩余房贷。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但男方要补偿女方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 另外,如果双方对房产有相关书面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分割房产。总之,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各种因素,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裁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夫妻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物,房子就是典型的不动产。 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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