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否有滞纳金?
我收到物业通知,说我拖欠物业费要交滞纳金。我不太清楚物业费到底有没有滞纳金,这滞纳金的收取合理吗?是怎么规定的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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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否有滞纳金需要分情况来看。滞纳金从法律角度来说,它属于行政法律中的概念,是因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缴费义务,比如税费等,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但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中,并不存在行政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所以严格意义上物业不能收取滞纳金。 不过,在实际的物业服务合同里,通常会约定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如果业主和物业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业主逾期支付物业费需要承担违约金,那么当业主逾期不支付物业费时,物业就有权要求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物业则不能要求业主支付类似滞纳金或违约金的费用。而且即便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当违约金过高时,业主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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