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取滞纳金是否合法?
我收到物业通知,说我没按时交物业费,要收滞纳金。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我不是故意拖欠的,只是最近资金周转有点问题。想知道物业到底有没有权利收滞纳金,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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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物业费收取滞纳金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滞纳金”这个概念。滞纳金原本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通常是由行政机关对不按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也就是说,只有行政机关才有资格收取滞纳金。而物业公司并非行政机关,从严格意义上讲,它并没有权力直接收取滞纳金。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物业合同里会约定“滞纳金”,但这里的“滞纳金”在法律性质上更像是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业主和物业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需要承担类似“滞纳金”的违约责任,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当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费时,物业就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支付这笔费用。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物业就不能随意收取所谓的“滞纳金”。
另外,即便合同中有约定,当违约金过高时,业主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所以,如果物业要求的“滞纳金”过高,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