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木工九级伤残如何赔偿?

我是一名木工,在工作时受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我想知道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这些赔偿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是由谁来支付赔偿,以及整个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 #九级伤残
  • #木工赔偿
  • #工伤保险
  • #赔偿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木工被认定为九级伤残,赔偿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里的医疗费用是指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诊疗费、药品费以及住院服务费用等,要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来核算。这是为了确保费用是合理且符合规定用于工伤治疗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个赔偿额度是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的,主要是为了补偿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额外伙食支出。 交通及食宿费用,它包括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伙食费用。要是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就会产生这些额外的费用,是合理的补偿部分。 辅助器具费用,如果因为工伤需要配置辅助器具,赔偿金额就是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乘以器具使用数量。比如需要安装假肢等情况。 护理费用,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不能自理,那么护理费赔偿金额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是对需要他人护理的工伤职工的一种保障。 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这是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是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就是统一筹集、管理社会保险的地区范围,在计算很多工伤赔偿项目时会用到这个概念,不同统筹地区的平均工资等数据不同,会影响赔偿金额。 停工留薪期:简单说就是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保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用于后续医疗保障等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职工用于保障其重新就业前生活等的费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