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经司法程序后可以走个人意外险吗?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已经走司法程序了。我突然想到自己还买了个人意外险,不知道在工伤走司法程序后,还能不能再用这个意外险获得赔偿,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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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意外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上来说,工伤经司法程序后是可以走个人意外险的。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个人意外险则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个人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基于保险合同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两种法律关系相互独立,互不影响。也就是说,劳动者因工伤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并不影响其依据个人意外险合同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只要符合个人意外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被保险人就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所以,在工伤经过司法程序处理后,如果符合个人意外险的理赔条件,是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这样,劳动者可以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基础上,再从个人意外险中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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