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0级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10级赔付包含多个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存在差异。比如江苏省10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3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1.5万元;山东省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再者是医疗费,它是实报实销的,涵盖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前提是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且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另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地方规定标准乘以住院天数来计算。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按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等于地方规定标准乘以人数乘以天数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