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请护工以及家属陪护费用怎么算?

我受了工伤,生活不能自理得请护工照顾,家里人也轮流来陪我。但我不太清楚这请护工的费用还有家属陪护的费用该怎么算,是都由公司出吗,具体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懂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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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护理费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事故中,当职工因受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时,会涉及到请护工和家属陪护的费用计算问题。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那么就不存在额外的护工或家属陪护费用计算问题。若用人单位未安排护理,那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对于请护工的费用,一般按照市场价格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保留好与护工签订的合同以及支付费用的凭证等。这些凭证能作为后续向用人单位主张费用的依据。通常来说,当地可能会有相对合理的护工市场价格范围,只要护工费用在这个合理范围内,用人单位都应该承担。 如果是家属进行陪护,关于家属陪护费用的计算。如果家属有固定收入,那么按照其因陪护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家属原本月工资是 8000 元,因为陪护请假一个月,单位扣发了这 8000 元工资,那么这 8000 元就是陪护费用。如果家属没有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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