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和意外有什么区别?工伤是否一裁终局?

我最近对工伤和意外这方面不太清楚。身边有人工作时受伤,也有人生活中意外受伤,赔偿处理等好像不一样。想具体了解下工伤和意外到底在哪些方面有区别,还有工伤在裁决上是不是一裁终局,想知道详细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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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意外存在多方面区别。首先,含义不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了伤或者染上职业病。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而意外伤害是指自然人突然遭遇到外来的、无法抵抗的因素导致的伤害,像走路时被突然倒下的广告牌砸伤。 其次,赔偿方面有差异。工伤赔偿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而意外伤害赔偿,主要看是否购买了意外保险,如果没有购买,通常只能自行承担损失或者找侵权责任人索赔。 再者,认定条件不同。工伤认定有明确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多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而意外伤害成立没有法定条件,只要是遭受意外伤害就算。 关于工伤是否一裁终局,一般来说部分工伤争议案件属于一裁终局。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不同地区在实际操作上可能有细微差别。 相关概念: 一裁终局: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事项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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