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疆辞职老师要求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我是新疆的一名老师,打算辞职,但不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学校可能会要求我赔偿多少。我和学校签了合同,里面有些条款涉及违约赔偿,但我不太理解是否合理。我想知道一般情况下,像我这种辞职老师需要赔偿的金额大概是怎样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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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新疆辞职老师要求赔偿金额的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的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老师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服务期和违约金的约定,并且学校为老师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老师需要按照未履行的服务期比例来分摊培训费用并进行赔偿。 例如,学校为老师花费了10万元进行培训,约定服务期为5年,老师在工作2年后辞职,那么未履行的服务期为3年,总共服务期是5年,此时老师需要赔偿的违约金就是10万×(3÷5)=6万元。 另外,如果老师在工作过程中泄露学校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执行。 不过,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学校是不能随意要求老师进行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老师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辞职,就无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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