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漳州安置房是否可以二次买卖?

我在漳州有套安置房,之前已经卖过一次了。现在买家想把房子再转手卖出去,我有点担心这样合不合法。想了解下在漳州,安置房到底能不能进行二次买卖呢,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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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对于漳州安置房是否可以二次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层面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安置房具备合法的产权,且没有法律规定的禁止交易情形,那么其二次买卖是受法律保护的。 然而,安置房的二次买卖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通常情况下,很多安置房在取得产权的一定期限内是限制交易的。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是为了保障安置房政策的初衷,避免炒房等行为。 在漳州,如果安置房已经取得了完整的产权证书,并且不在限制交易的期限内,那么二次买卖是可行的。买卖双方需要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但要是安置房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或者处于限制交易期内,那么二次买卖就存在较大风险。此时签订的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即使合同有效,也可能因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所以,在进行安置房二次买卖时,一定要仔细核实房屋的产权情况和交易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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