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2024年,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如下:首先要明确,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的,其物业费由业主承担。 也就是说,空置房的物业费通常还是由业主来交。不过,存在一些特殊规定和情况。如果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或者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另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浮动幅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约定。 依据是相关物业管理法规以及《民法典》中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这意味着,即使房子空置,但物业按约提供了服务,业主就有缴费义务。 物业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相关概念: 空置房: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不过在物业费收取语境下,指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的房屋。 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作为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参考的基础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