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三天不更新物流信息是否视为丢件并可要求赔偿?

我网购了一件商品,物流信息已经三天没有更新了,我很担心商品是不是丢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按照三天不更新视为丢件来要求赔偿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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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递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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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三天不更新物流信息就视为丢件并赔偿”这样的条款,但在实际处理中,这一情况要分不同的主体和相关规定来看。 对于快递服务来说,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虽然条例未提及三天不更新物流信息的情况,但如果因为物流长时间停滞,最终导致快递丢失、损毁等情况,消费者是有权要求赔偿的。通常,快递企业内部会有一定的操作规范和时限要求,如果物流长时间不更新,收件人可以先联系快递企业,了解具体情况。若经核实快递确实丢失,消费者可根据上述条例要求赔偿。 在网购场景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商品长时间物流不更新,消费者可以与卖家沟通,要求卖家采取措施,比如补发商品、退款等。若最终商品被认定为丢失,卖家需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应赔偿,之后卖家可以根据与物流方的协议向物流企业追偿。 总之,三天不更新物流信息本身不能直接等同于丢件,但如果最终确定是丢件,消费者是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获得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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