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无偿受赠房屋是否属于偶然所得?
我爸妈想把他们名下的一套房子无偿赠送给我,我听说有些收入属于偶然所得要交税。我就想问问,我这种子女无偿受赠房屋的情况,算不算偶然所得啊?需不需要交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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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子女无偿受赠房屋是否属于偶然所得,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偶然所得。偶然所得,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它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对于房屋赠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所以,子女无偿受赠房屋这种情况,由于属于上述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情形,并不属于偶然所得。这主要是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赠与通常是基于亲情等因素,是一种正常的家庭财产流转行为,和偶然所得那种随机、意外获得收入的性质有明显区别。在这种家庭成员间的房屋赠与中,子女受赠房屋是基于亲属关系,并非偶然因素导致的意外收入。因此,子女无需就无偿受赠房屋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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