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转租房子赚差价是否违规?
我是一名公职人员,手里有套闲置房子,想转租出去赚点差价,但又担心这样做违规。我不太清楚公职人员在这方面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和限制,所以想问问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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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公职人员转租房子赚差价是否违规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和纪律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也指出,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那么,公职人员转租房子赚差价是否属于上述规定中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呢?这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比如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影响力,获取低价房源后转租赚取差价,或者因为转租行为影响到了其正常履行公职,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违规。因为公职人员的权力是用来为公众服务的,不能用于谋取个人私利。 然而,如果公职人员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房源,并且转租行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没有对其履行公职造成影响,这种单纯的市场租赁行为,从目前的法律和纪律规定来看,可能并不一定被认定为违规。不过,各地对于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要求,有些地方可能会对公职人员的营利性活动有更严格的限制。 所以,公职人员在进行转租房子赚差价这种行为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本地的相关规定,也可以向单位的纪检部门进行咨询,避免因为不清楚规定而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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