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在公司干得好好的,结果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也没说啥具体原因。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补偿啊?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补偿的具体规定和条件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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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合法辞退,也就是员工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用人单位无需补偿。比如说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这种情况下辞退没有补偿。 其次,如果是协商一致辞退,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最后,如果是违法辞退,也就是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突然辞退员工,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员工没有任何过错,公司却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另外,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支付代通知金。 所以,突然被辞退能不能获得补偿,关键在于辞退的原因是否合法合理。劳动者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代通知金: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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