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先立案和留置是否冲突?

我遇到个事儿,相关部门要对涉及的人进行处理,说是要先立案,但又提到可能会采取留置措施。我不太明白,这先立案和留置会不会有冲突啊?它们能同时进行吗?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两者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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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先立案和留置一般情况下并不冲突。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立案和留置的概念。立案是指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而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形下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项措施。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同时,该法规定了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形,如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在实践中,通常是先对相关人员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认为存在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就会决定立案。立案之后,如果符合留置的法定情形,监察机关就可以依法采取留置措施。也就是说,立案是启动后续调查等一系列程序的前提,而留置是在立案之后,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所采取的一种调查手段。二者在法律程序上有着先后顺序和逻辑关联,并非相互冲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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