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工伤和没有工伤是一样的吗


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工伤和没有工伤是不一样的。 首先,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前(2003年12月31日前),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1至4级的人员,不管年龄和工龄,都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伤残抚恤金,这伤残抚恤金就相当于是养老金和补贴。而非工伤退休人员,则需要达到年龄,并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 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后,工伤1至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单位继续缴纳医保。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是基本养老金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助差额。也就是说,1至4级工伤人员可提前离岗修养,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相比之下,非工伤人员得达到规定岁数才能办退休。 另外,对于已经退休的人员来说,他们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如果被用人单位聘请,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遭遇事故伤害,应由雇佣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若退休人员本身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雇佣单位的赔偿责任。这和没有工伤情况自然也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方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也明确了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关系性质。 相关概念: 伤残抚恤金:是对工伤人员在退出岗位后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相当于养老金和补贴的性质。 伤残津贴:工伤人员在未达到退休年龄时,因工伤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的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补偿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