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后遇到房屋拆迁,得到了一套还建房。现在我们感情出现问题,考虑离婚,我不太清楚这套还建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还建房到底怎样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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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还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如果还建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并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者建造的,那么毫无疑问,这套还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二人婚后共同出资参与了还建房的建设,或者用夫妻共同的积蓄支付了还建房的差价等费用,这种情况下还建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还建房是一方在婚前的个人房产拆迁所得,且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补差等操作,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一套房子,婚后该房子拆迁得到了还建房,没有使用夫妻婚后的共同资金来补差价等,那么这套还建房就属于婚前房产所有者一方。 另外,如果还建房是基于一方的特定身份或政策获得的,并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某些还建房政策是针对一方的特殊职业或身份给予的补偿,明确规定只属于该方,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还建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还建房的取得时间、出资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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