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是否可以重复发放?

我最近休了婚丧假,公司正常给我发了工资。但我之前买的一份商业保险,里面好像有针对这种休假期间的工资补偿。我就想问问,公司发的工资和保险给的补偿,这算不算是工资重复发放啊,法律上允许这种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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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丧假期间工资是否可以重复发放,需要从法律规定和不同性质收入的角度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丧假期间工资的基本规定。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这里所说的工资照发,是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按照正常出勤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是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体现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而所谓的“重复发放”,如果是指除了用人单位支付的正常工资外,劳动者还从其他途径获得了类似工资性质的补偿,需要看这个补偿的性质。例如,如果是商业保险给予的补偿,这种补偿通常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投保人通过支付保费购买保险,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获得相应的赔偿或给付。它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性质不同,一个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一个是基于劳动关系。从法律角度来说,并没有禁止劳动者同时获得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只要这两种收入的获取都是符合各自规定和约定的,就不存在所谓的“重复发放”问题。所以,如果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既获得了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的工资,又根据商业保险合同获得了相应的补偿,这两种收入都是合法合规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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