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受伤了是否有工伤?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临时工的身份,受伤之后能不能算工伤呢?不太清楚自己的权益,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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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临时工”并非一个严谨的法律术语,一般来说指的是短期、临时性质工作的人员。其实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所谓的“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也就是说,如果临时工符合上述条例中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一般需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就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应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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