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骨折工伤有赔偿吗
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把脚弄骨折了,心里很慌,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拿到赔偿。想具体了解一下要是能赔的话,赔偿都包括啥,得走啥流程,要是单位没给买保险又该咋办,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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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骨折工伤一般是有赔偿的。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脚骨折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是比较多的。首先是医疗费用,如果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个是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能享受到的补贴,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因为脚骨折造成了伤残,还能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比如十级伤残就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是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把你开除了,还能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过这两笔钱各地标准不一样。 要是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的补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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