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最近经营不善,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我在这公司工作好多年了,很担心自己的赔偿问题。想了解下,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的赔偿标准到底是如何规定的,我能拿到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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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员工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这里所说的赔偿,其实主要是指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就是公司因为破产这种情况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具体来说,每满一年,公司就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照一年来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要是不满六个月,公司就要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第一顺序清偿的就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就意味着员工的赔偿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处于优先地位。 所以,员工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维护自己获得合理赔偿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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