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计算标准公式是什么?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几个月工资了,我想了解下拖欠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什么标准公式。这样我心里有个底,之后和公司协商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维权也更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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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拖欠工资的计算标准。 首先,工资报酬部分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和支付方式来确定。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这个金额按时支付。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而关于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假设劳动者每月工资为5000元,用人单位拖欠了2个月工资,那么工资报酬部分就是5000×2 = 10000元。经济补偿部分则是10000×25% = 2500元。总共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10000 + 2500 = 12500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虽已废止,但在一些地方规定中仍有类似加付赔偿金的规定。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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