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在了解拖欠工资的计算标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关于拖欠工资的计算,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正常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例如,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用人单位拖欠了你一个月工资,那么就需要支付你5000元。 其次,如果涉及到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假设你的日工资是200元,在休息日加班且未安排补休,那么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你正常的日工资200元外,还需要额外支付200×200% = 400元的加班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