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财产是否真的不得留置?
我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约定了某批财产不得留置。现在对方因为一些费用问题想留置这批财产,我就想问问,之前有这个约定的话,对方还能留置这批财产不?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在法律层面,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财产确实不得留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不过,当事人之间是可以对留置权进行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也就是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当事人事先约定了某项财产不得留置,那么债权人就不能基于留置权对该财产进行留置。这是因为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如果债权人违反约定留置了该财产,就构成了违约行为,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返还该财产,并可能要求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因留置行为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等。 所以,当存在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财产的情况时,该约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相关人员应当遵守约定,不得对约定的财产进行留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