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后上诉能否补社保?
我之前和公司有劳动纠纷去申请了仲裁,仲裁结果不太满意我打算上诉。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想趁这个上诉的机会让公司给我补缴社保,不知道在仲裁后上诉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补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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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仲裁后上诉能否补社保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社保补缴涉及到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障,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就意味着,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看,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前置程序。当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法院对于社保补缴问题的处理有其特殊规定。虽然法院受理的是民事案件,但社保的征缴主要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职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才会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单纯要求补缴社保,法院通常会告知劳动者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申请解决。 所以,在仲裁后上诉时,如果是单纯请求补缴社保,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处理,而是建议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这些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保。但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给你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等,你可以在上诉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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