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要求交社保是否有时效?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有段时间没给我交社保。我现 在离职了,突然想起来这事,就想问问要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会不会因为过了时间就不行了,想了解下这方面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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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存在时效限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不过,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因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强制性义务。
另外,社保未及时足额缴纳属于持续性违法。若员工申请仲裁,自申请仲裁之日起往上计算1年的期限,该期限内未缴纳社保的行为未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支持。对于超过1年仲裁时效的未缴纳社保情况,员工在接到仲裁委员会裁定后可向法院起诉 。
仲裁时效还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中断:就是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为一些特定行为,比如一方主张权利等,使得已经过去的时效不算了,重新开始计算时效。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因出现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暂时停止时效的计算,等这个理由消 失后,再接着原来的时效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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