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付后是否还能申请民事赔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公司给了工伤赔付。但我觉得这次受伤是因为第三方有过错,所以想问问,在已经拿到工伤赔付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再去申请民事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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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工伤赔付后能否申请民事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概念。工伤赔付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的赔偿。而民事赔偿则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工伤赔付和民事赔偿并不相互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劳动者在获得工伤赔付后,仍然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例如,职工在上班途中被第三人的车辆撞伤,经认定为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还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民事赔偿。不过,对于已经在工伤赔付中获得赔偿的项目,如医疗费等,在民事赔偿中通常不能重复主张。 总之,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工伤赔付后是可以申请民事赔偿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案例和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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