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完了还能起诉人身损害赔偿吗

在工作中受伤,已经获得了工伤赔偿。但我觉得有些损失工伤赔偿没覆盖到,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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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完了一般情况下是还能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的。 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带有“公法”性质,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受伤时能获得必要救济。而侵权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不能因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 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 从法律依据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说明即使获得民事赔偿,也不影响工伤认定。并且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不过要注意,在具体计算赔偿金额时,不能对同一赔偿事项进行二次索赔,只能要求侵权人赔偿工伤赔偿不足的部分 。比如医疗费用,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了,工伤保险这边就不再重复支付。 总之,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在获得工伤赔偿后,是可以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来弥补不足部分的,但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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