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做工伤认定能否走劳动争议仲裁?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做工伤认定。现在和单位在工伤赔偿等问题上存在分歧,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纠纷,具体哪些情况可以仲裁,哪些不可以呢?
展开


没有做工伤认定,在某些特定的劳动争议情况下是可以走劳动争议仲裁的,而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诉,若没有工伤认定则一般不被受理。 具体来说,即使未作工伤认定,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以下劳动争议的能够提起劳动仲裁:一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二是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三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四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相关规定,该法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特定劳动争议时,适用本法进行仲裁。 然而,如果劳动者未能完成工伤鉴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对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驳回此类请求。因为工伤认定是确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性质,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或工伤职工等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能够在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期限从劳动者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