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后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吗?
我被公司辞退了,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现在我想让公司给我补缴,不知道合不合法,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想问下被辞退后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有法律依据吗?该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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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后,员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社保的概念。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员工被辞退,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保。此外,员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劳动仲裁是向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要求补缴社保时,员工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的时间等情况,有助于员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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