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还辞退员工,员工该怎么办?


当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还辞退员工时,员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其次,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况。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员工,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公司未缴纳社保的问题,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这些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公司违法辞退的问题,员工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员工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待遇等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当遇到公司不给缴纳社保还辞退的情况,员工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