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屋遗产没过户能买吗
我家里有套房子是老人留下的遗产,还没办理过户手续。最近我因为一些经济上的需求,想把这套房子卖掉,但是又担心没过户会有法律问题。所以想问问在民法典规定下,这种没过户的房屋遗产能不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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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房屋遗产没过户是不可以买的。首先要明白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简单来说,房屋这类不动产,它的物权是以登记来确定的。就好比给这个房子一个“身份认证”,只有登记了,相关的物权变动才会被法律承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就表明,房屋作为不动产,房产继承后如果不过户,所有权是不会发生转移的。 而根据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才有权利去买卖房屋。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在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并没有取得房屋完整的所有权,所以是没有权利处分该房产的,也就不可以进行买卖。 另外,虽然继承开始时,继承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意处分。当涉及到对不动产物权进行处分时,依照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相关概念: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对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以明确物权归属,保障交易安全。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里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物权的一种。 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权能,指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房屋买卖中,出售房屋就是行使处分权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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