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时可以选择不要房子吗?

我家这边正在进行拆迁,拆迁方给的方案主要是给房子。但我现在不太想要房子,更希望能拿到一笔补偿款。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拆迁的时候我有没有权利选择不要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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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通常是可以选择不要房子的。这涉及到拆迁补偿方式的问题。 拆迁补偿方式一般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就是拆迁方直接给被拆迁人一笔钱,让其自行去解决住房等问题;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提供新的房屋给被拆迁人居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被拆迁人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如果您不想要房子,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拆迁方提出货币补偿的要求。拆迁方不能强制您接受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阻碍。如果拆迁方拒绝您合理的货币补偿要求,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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