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工资是否可以不走劳动仲裁直接起诉?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想尽快拿到工资,不想走劳动仲裁那么麻烦的流程,想问下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公司要回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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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要工资是不可以不走劳动仲裁直接起诉的。这涉及到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仲裁前置”原则。所谓“仲裁前置”,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原则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该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也有类似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手里有工资欠条,并且诉讼请求仅仅是索要欠条上所记载的工资,不涉及其他劳动争议事项,那么就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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