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在多处公司上班能证明是劳务关系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劳务关系认定这方面的事。我自己就是在好几家公司做保洁的,平时工作时间比较自由,做完规定任务就走人。现在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在多处公司上班的情况,能不能直接证明我和这些公司之间就是劳务关系呢?
展开


保洁在多处公司上班,并不一定就能证明是劳务关系。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简单说,就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需要方支付约定报酬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没有人身隶属关系,比如工作时不需要像正式员工那样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报酬支付也比较灵活,不像工资那样有规律地按月支付 。而且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和保护,产生的纠纷一般按民事纠纷处理。 再看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确定的主体,并且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比如要打卡考勤等;报酬一般是按月定期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保洁在多处公司上班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但也可能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保洁工作时间自由,和公司没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报酬支付不规律,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更倾向于劳务关系。但要是保洁虽然在多处工作,却要遵守某公司的规章制度,受其管理,报酬支付有规律等,也可能存在劳动关系。另外,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总之,不能单纯依据保洁在多处公司上班这一事实就证明是劳务关系,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相关概念: 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为需要方提供劳动活动,需要方支付报酬的社会关系,双方地位平等,基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关系,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管理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