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手续能否过户给别人?
我家有套房子要拆迁,已经办了拆迁安置手续。现在我想把这个手续过户给我朋友,不知道行不行。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拆迁安置手续能不能过户给别人呢?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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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手续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安置手续。拆迁安置手续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根据相关规定与拆迁方办理的一系列手续,用于确定被拆迁人的权益和安置方式等。 从法律层面来讲,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统一法律条文绝对禁止或允许拆迁安置手续过户。一般情况下,如果拆迁安置协议已经明确规定了该手续不得转让,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是不能过户给别人的。这就好比我们签订的其他合同,如果合同里写了不能把相关权益转给别人,那我们就不能这么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双方都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拆迁安置协议没有禁止转让的约定,且当地政策允许的话,拆迁安置手续理论上是可以过户的。不过,这种过户通常需要经过拆迁方的同意。因为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是基于一定的条件和对被拆迁人情况的考量,如果随意过户可能会影响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需要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比如到相关的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变更登记等。例如有些地方规定,在办理拆迁安置手续过户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转让协议等材料,经过审核通过后才能完成过户。总之,在考虑将拆迁安置手续过户给别人时,一定要详细了解拆迁安置协议的内容和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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